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创业实践奖励集中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5-05-12 10:28:16  作者:致远创业中心  点击:

位老师、同学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浙海高职[2022]3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2025届毕业生启动创业实践奖励集中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校期间创业的应届学生。

二、奖励标准

1.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经营户,当年毕业的学生在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奖励3000元;12月30日前完成注册,奖励2000元。

2.创业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创立企业,当年毕业的学生在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奖励3000元,12月30日前完成注册,奖励2000元。

三、奖励申领程序

1.自主申请:符合申领条件者可向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奖励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并附企业经营状况介绍材料1500字左右;

3)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壹份(个体户如无,则不提供);

4)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壹份;

2.材料审核:各学院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领人资格审查和经营场所的核实;并将审核材料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署书面初审核意见,报致远创业中心复审。

3.资金拨付:致远创业中心审核通过后,负责造单,提交学校计财处核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6月6日下班前将《xx届毕业生创业实践奖励汇总表(xx学院)》(附件1)电子版发致远创业中心毛姝洁浙政钉,纸质版汇总表(盖章)和申报材料(一生一册)同步报送至致远创业中心(行政楼111),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做好申领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进行公示。

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经查实,将按已领奖励数额追缴,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致远创业中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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