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20:17:40  作者:致远创业中心  点击:

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的通知》(教高函〔2025〕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选拔推荐一批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评选

1.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均可参赛。

2.校内选拔赛排名结果作为省赛推荐依据,届时根据省赛正式下达的名额,按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3.根据省复赛名额推荐,如不足申报、按校级决赛排名顺延推荐。

二、参赛要求

本次参赛项目主要包括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须明确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一)职教赛道

项目分创意组、创业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如获选推荐省赛,须参加省里组织的红旅活动,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项目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新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方式

(一)项目材料提交: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项目材料《浙海职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浙海职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5月25日前以“浙江省国际大学生创赛+学院名”命名报送至致远创业中心处,需同步提交纸质版

(二)专家评审与推荐:致远创业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项目

(三)平台申报(5月30日前)各入选项目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完成报名

致远创业中心协助在平台上完成最终推荐和报送。

致远创业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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