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公示

关于2026年舟山市退役军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委托培训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6-09-07 20:09:41  发布部门1:   经办人:学校校办  点击: 次   公示结束时间:2026-09-15 00:00:15

关于2026年舟山市退役军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委托培训的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舟山市退役军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委托培训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内容

管理使用部门:海洋装备工程学院

培训地点:舟山

培训人数:约33人,最终按实际通过(每个学员需要考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和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结算

序号

县区

人数

1

定海

22

2

普陀

7

3

岱山

3

4

嵊泗

1

培训内容: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中型多旋翼视距内),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及中级考证内容,培训周期至少18天,未通过学员免费补训一直到获证

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费、设备使用服务费、培训资料费、组织管理费用、教师课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首次考证费以及首次未通过学员第一次补考费,舟山到省内民航执照考点学员来回交通费等

(二)、项目要求

1、因要在舟山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培训,因此机构需要有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并且要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机构查询有效的培训机构(主营基地在舟山),需要符合《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T/AOPA 0008—2025 T/CAGIS 0019—2025 T/CHALPA 0001-2025 T/CATAGS 103-2025规定;

2、因要在舟山开展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因此机构需要有舟山人社部门颁发并且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

预算:20.79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舟山市泛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1.单位名称:舟山市泛青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景道727401-24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静           高级工程师         舟山市普陀山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胡飞杰  高级工程师         舟山市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邵精金   高级技师  舟山市财政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本项目培训地点为舟山市。预算金额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费、设备使用服务费、培训资料费、组织管理费用、教师课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首次考证费以及首次未通过学员第一次补考费,舟山到省内民航执照考点学员来回交通费等;培训内容: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中型多旋翼视距内),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及中级考证内容,培训周期至少18天,未通过学员免费补训一直到获证。根据《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文件要求:持证人应建立并维持一个业务办公室及一个训练基地,分别与合格证上注明的地址保持一致,并位于同一市级行政区。因本项目要求在舟山开展培训,主营基地在舟山的当前只有唯一一家,舟山市泛青科技有限公司。

2、被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需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中型多旋翼视距内)考证培训资质(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以及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机构查询有效)以及人社批准的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及中级考证培训资质。经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培训机构查询:主营基地在舟山的当前只有唯一一家,舟山市泛青科技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舟山市泛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九、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268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80-2095055

2、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998号

联系人:许天天

联系电话:0580-2260620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268号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580-209501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公示在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发布。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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