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院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孔志光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事务、组织、干部、人才、人事、离退休、宣传、统战、保卫、人民武装、法治、学校治理、国家安全、对台工作、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工作。分管办公室(台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统战部)、保卫处(人武部)。
联系石油化工学院。
李 丽
副院长。负责教学、实训、质量管理、教学督导、船员培训、计划财务、校企合作、校友联络工作。分管教务处、质管办(督导室)、计划财务处、校企合作中心。
联系航海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工作。
联系港口管理学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校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委办(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和教育管理工作、辅导员管理工作、招生就业、创业创新、后勤、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校办产业、招投标、图书情报、信息化、共青团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就办、后勤产业处(基建办)、图书馆(信息中心)、团委。
联系海洋旅游学院、致远创业学院。
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科研、高职教育研究、社科文化研究、外事工作、港澳工作、成人教育、社会培训、思政课程、体育艺术工作。分管科研处(高职教育研究室)、外事办(港澳办)、职业培训中心、舟山群岛文化研究中心。
联系国际教育学院、东海教育学院、社科体艺部。
党委委员,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处长)。主持组织部、人事处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部(统战部)部长。主持宣传部、统战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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