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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揭牌成立

时间:2021-09-03 15:57:24  作者:科研与合作处、港口管理学院  点击:

9月2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揭牌仪式在市行政中心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吴中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夏志刚参加。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徐张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姜建明为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揭牌,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将挂牌我校。

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由市农业农村局和我校牵头,市委党校、浙江海洋大学、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舟山技师学院等为组成单位,同时组建“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校务委员会,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各县(区)和新城、普朱管委会挂牌相应的“乡村振兴学院”,主要做好生源组织、培训实训等协同服务。

舟山市乡村振兴学院主要任务是联合市委党校、本地高职院校、农广校和渔农林研究院所等力量,建立渔农村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干部等乡村干部队伍的培训,助推渔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经营等新业态发展,探索渔农村急需的经营管理、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人才培养模式,为海岛乡村人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其中,学院下设的群岛文化研究中心、基层智治研究中心也由我校负责牵头,下一步将开展相关方面的研究。

《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会上还特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田梦海副主任就《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行专题辅导,重点围绕国家法和省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科研与合作处、港口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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