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浙海职院教育基金会关于张龙燕等任免的通知
经一届七次理事会研究,决定:
张龙燕任理事会理事;
黄华任理事会理事;
免去张海波理事会理事;
免去郑燕华理事会理事。
上述人员任期从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理事会结束止。
舟山市浙海职院教育基金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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