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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清廉海运”建设推进会

时间:2018-12-07 13:08:29  作者:纪委办  点击:

12月4日,学校“清廉海运”建设推进会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爱芬到会并讲话,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何散芬主持。

会议介绍了建设“清廉浙江”、“清廉教育”、“清廉学校”、“清廉海运”的背景,集中学习了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校党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海运”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下发了《“清廉海运”建设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江爱芬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拿出实效和成果,积极创建清廉部门,做廉洁教师,培养廉洁学生。她代表校党委、校纪委,对“清廉海运”建设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建设清廉学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清廉学校,实施“清明政风”、“清静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建设工程,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努力培养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基层党组织要落实抓意识形态、抓基层党建、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安全稳定四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教育和管理平台,弘扬廉洁思想。努力构建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弘扬廉洁思想,增强廉洁意识,倡导廉洁道德,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四是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实抓小防微杜渐。践行“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上用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学校的稳定发展。

本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海运”建设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动我校“清廉海运”建设步伐。(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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