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动态

校纪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14 11:39:45  作者:纪委办  点击:

9月13日下午,校纪委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全校纪检干部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爱芬,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和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等2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学习。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何散芬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特别是《条例》修订后新增或修改的八大亮点内容,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以及更明确、更细化的纪律“高压线”。

江爱芬书记在总结讲话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修改《条例》的意义。此次修订的《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二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并执行好《条例》。纪检干部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齐心协力为建设清廉海运而努力奋斗;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推动新《条例》在我校的学习、贯彻。三是建设清廉海运,净化学校政治生态。各单位部门、纪检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挥以上率下、率先示范的引领示范作用,树立鲜明的政治立场,毫不松懈、持之以恒,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海运。

会后,全体纪检干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图文/王颜)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316021 EMAIL:zimc@zimc.cn
浙ICP备0601949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900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