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教工〔2015〕2号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三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文件精神,现推荐王维平同志为浙江省教育系统第十三届事业单位兼顾型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投诉电话:学校监察室2096029
公示期:2015年1月30日—2月5日
校工会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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