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1 02:15:24  作者:  点击:
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和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鉴于当前是结核病、流行性感冒及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传染病疫情在我校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卫生防疫与健康安全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如下防控工作: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目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完善措施,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将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做到防微杜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二、加强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切实履行校园健康安全监管职责,严把食品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根据进货原料控制要求,检查采购渠道和供应资质;增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加强定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三、加强监测,及时防控疫情。在现有每日上报因病缺勤及追查随访与登记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及班级干部的作用,通过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加强与学生沟通,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情况,一旦发现咳嗽、咳痰超过2周,痰中带血或有流感接触使后突起高热、全身酸痛、疲弱乏力等结核病、流感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在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结核病、流感、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和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健康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关注防病工作,形成良好的防控氛围。五、关注健康,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环境卫生和教学、生活及活动场所通风与换气工作: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发生传染病时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多喝水,保持均衡饮食,注意劳逸结合,提高自身抗病能力;必要时可注射流感疫苗。特别提醒师生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要及时报告,患者及时就诊。卫生防疫与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2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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